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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6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2018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6号)及《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2号)的要求,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的报批工作。除重大民生、应急以及经批准采购项目外,不再受理逾期申报的采购计划。

2、年中追加的采购项目在采购预算指标下达的15日内上报采购计划。全省统一下拨的专项经费,应于收到预算指标15日内完成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3、省财政厅将于6月底关闭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不再受理采购计划。大庆市政府采购办也将同步停止受理采购计划。在关闭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后,由省级财政收回尚未执行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

2017年以来,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编报采购预算及加快采购计划执行的要求非常明确,态度坚决,日益严格。

为此,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督促落实。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采购计划。务必于6月15日前将采购计划申报到学校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公室。2018年是学校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按时间要求,做好改革前后的政府采购衔接工作,不能因机构合并或撤销推延项目采购。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6504293 6504562

附件 :1.黑财采[2017]6号.doc

2.庆财采[2018]2号.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