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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PUFS23001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春季开学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春季开学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石油大学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0203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EPUFS23001

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春季开学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预算金额:208840

最高限价:208840元。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且单价不允许超出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给定的招标控制单价),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2023年春季开学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具体项目需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215日前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若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按相关政策已经四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131日至20230202日上午800分至1130-下午1330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石油大学网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网页下载

售价:600元。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为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自行在网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内容包含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文件登记表。

供应商通过扫描附件中的“收款二维码”自行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费(付款时请在备注处注明单位名称),支付完成后请将登记表及付款截图发送至dingxinzhaobiao@163.com邮箱中。

供应商交费及确认情况的三点说明:

①交费方式:供应商通过扫描附件中的“收款二维码”自行支付文件费(特别提示:微信扫码付款时必须在备注处注明投标单位简称、项目编号,例:信合NEPUFS23001)。

②交费时间:同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③确认时注意事项:支付完成后当日把登记表(必须为Word版)及微信付款截图发送至dingxinzhaobiao@163.com邮箱中(发送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特别提示:不按上述备注要求备注付款的、不按上述要求发送登记表及截图导致影响后续投标的后果自负。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02031400 (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本项目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302031400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外包园A32单元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05%(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二)注意事项: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石油大学网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文件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2、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3、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特借助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北石油大学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

联系方式:闫超 0459-6504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周立颖 0459-8972049/8997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闫超

电  话:0459-650429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立颖

电    话:0459-8972049/899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