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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二食堂屋面排烟系统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石油大学委托对东北石油大学二食堂屋面排烟系统改造升级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二食堂屋面排烟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项目编号:NEPUFS19034

四、计划投资:18.60万元。

五、采购需求:二食堂屋面排烟系统改造升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工期:2019年10月25日竣工,每拖延一天,赔偿学校5000.00元。

七、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完工后,经学校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

八、验收要求: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九、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按15.9960万元执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均视为同意家此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中包含成本、施工、保管、利润、装卸、保险、人工、税金、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修费、招标代理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上述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十、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十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具有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三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三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现场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5、如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招标会议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6、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为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完的票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语言:中文。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彼此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部分内容务必仔细查看)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2、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用转账或担保形式缴纳。

(1)以转账形式缴纳的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从其单位账户转出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保证金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①汇款时务必注明 “NEPUFS19034投标保证金”,如不按此格式书写,不予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果自负。(电话:0459-8997013)。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8601001040005531

行 号:10326506010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萨尔图支行

②换取收据时间及方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持进账单原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请供应商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而被拒绝投标)(电话:0459-8997013)。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将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二)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处联系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处联系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话:0459-8997013)。

3、退还流程:

保证金退还时需向鼎鑫公司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据(见下图样),各单位一定注意按时退还保证金,过期不候,后果自负。成交单位另需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二份。 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资料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供,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802,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459-8997013。

特别注意:此收据必须加盖财务章(盖公章不予认可),投标单位经办财务人员必须签字。项目名称一定要写全称。此收据可手写,本样打印是为了方便看得清楚。请您认真核对所填报信息,避免因填写不正确影响正常退还。鼎鑫财务电话:0459-8997013。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一)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响应文件。

二)成交方不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的。

四)与采购人、其他投标方或者招标代理公司恶意串通的。

五)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十三、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投标供应商投标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半年内将不接受该投标供应商参与东北石油大学的招投标活动。

2、书面提出退标申请,并经采购人受理备案的,可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提出书面退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需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由中标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担保形式缴纳。

3、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不予接受。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的须由中标供应商以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

户名:东北石油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学苑支行

账号:170230791055

5、中标供应商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本项目顺延或重新招标。

6、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退还。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十五、供应商须知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9月27日。

2、购买招标公告方式:供应商自行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庆市)(http://www.hljcg.gov.cn/hljcg)、东北石油大学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其他途径取得招标招标公告无效)

3、公告售价500元(不含税,售后不退)。换取投标保证金时到采购代理公司财务室处(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802)交付。

4、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14时00分。

十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0元(不含税),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代理公司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代理机构无关。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石油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9-650456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高新区新风路)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459-8972049

企业网址:http://www.hljdqdx.com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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