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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次数: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石油大学委托,对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NEPUFS1802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控制价:58,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五、采购内容:土木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六、交货期:成交后1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七、质保期:一年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东北石油大学具体要求。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具有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2、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提供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之日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网络专业章均可)。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语言:中文。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彼此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十、投标须知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3月18日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投标单位自行在网页下载。

3、文件售价500元(不含税),换取投标保证金时交纳即可,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1日14时00分。

十一、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形式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壹仟伍佰元整(不含税),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若因成交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被取消成交资格的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代理机构无关。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石油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459-6504562,0459-650429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459-8972049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5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1).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