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东北石油大学第一批实验室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第一批实验室小设备采购项目
四、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地科院实验室小设备140,800.00元;二标段: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小设备70,002.00元;三标段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实验室小设备68,000.00元;四标段: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实验室小设备70200.00元;第五标段:化工院重点专业实验室小设备(151000元)
五、采购内容:实验室小设备。具体内容叁数详见附件。
六、交货期:2017年07月3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七、质保期:一标段两年、其他标段为一年。有特殊说明的按项目需求执行。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东北石油大学具体要求。
九、评标办法:经评审及多轮竞价谈判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投标方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单位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多轮投标报价并下浮,若下浮率未达到预期标准,则本项目将重新招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享有定标权。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投标资料无弄虚作假声明。如发现资料为虚假资料,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格式见附件二);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现场报名。
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必须携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同时必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1)必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以证明其真实性、有效性。
(2)必须能清晰查阅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费用等,以证明该供应商已为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法人授权代表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
采购人有权对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包括网上核对),授权代表须配合提供密码等信息,否则,投标无效。一经发现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在本单位参保,取消报名资格,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3、本项目要求的以上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报名时必须提供,且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报名。
3、咨询电话:0459-8972049(只有报名时间段内受理咨询)。
4、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报名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6日14时00分。
十二、本项目每个标段招标代理费一标段2100.00元(不含税)、二标段1000.00元(不含税)、三标段1000.00元(不含税)、四标段1000.00元(不含税)、五标段2300.00元(不含税),由各标段成交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联系人:杨老师0459-6504562、周老师0459-6504293
地址: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