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东北石油大学(敖林西伯乡杏树岗村扶贫)药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敖林西伯乡杏树岗村扶贫)药品采购项目
四、交货期:根据采购方需要随时供货。实际采购以应用时提交的药物采购计划单中的品种、数量为主,分3-4次采购完成。
六、采购需求:西药、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七、招标控制价:20万元整。参与竞争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八、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投标方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备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四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3)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中药材、抗生素、生化药品,缺一不可);
(4)具有有效的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
(5)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做出声明,如发现资料为虚假资料,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可参考后附格式)。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必须携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要求的以上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报名时必须提供,且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1、报名时间:2017年05月24日至2017年05月26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报名。
3、咨询电话:0459-8972049(只有报名时间受理咨询)。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报名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十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叁仟元整(¥3000.00元)(不含税)由成交单位在开标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地址: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
二、草药(中药饮片):要求正规中药饮片公司生产,产地不限,详见附件2。
备注:以下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为代表性采购目录,实际采购以应用时提交的药物采购计划单中的品种、数量为主,分3-4次采购完成。
三、采购合同要规定:采购、送货行为分多次进行,并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药品品种、数量在不超出采购金额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当时的治疗需要适当调整。(原因:病情适时变化,治疗方案需要调整,年度内需要医疗专家分3-4次临床诊断、开方治疗;同时,也是节约药品,预防浪费的需要。)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目录”以外药品,在不超过总量资金情况下,以不高于省标价格供货。
采购方:提供每次采购药品品种、数量及具体要求的“采购计划单”,并在收货后对照“随货同行单”做好验收签字。
供货方:依据“采购计划单”供货,并附“随货同行单”;结算前提供“两票制”发票并附“总随货单”以及购销合同办理结算。
1、以人民币报价。每轮投标报价均应一次报定。包含成本、制造、包装、运杂、保管、利润、装卸、保险、人工、税金(含关税)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上述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中标单位中标后,按最终的报价总价另行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列明每个产品的单价,总价必须与最终报价一致。
3、最终数量已实际发生为准,结算时单价执行成交单价。
4、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目录”以外药品,在不超过总量资金情况下,以不高于省标价格供货。
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所参与的 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有虚假材料,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